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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是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环节,对防范环境风险、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重点分析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现状,识别了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管理仍存在的处置能力不足、资源化利用及收集转运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进而提出在“无废城市”建设背景下,粤港澳大湾区危险废物管理的新策略,推动危险废物管理从安全处置到最大程度减量化、资源化利用的高质量转变,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和综合利用水平的提升,为有效推进城市群危险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无废湾区”建设,实现减污降碳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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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基金是国内外解决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资金不足的通用做法,是新时期绿色金融促进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具有投入大、周期长和收益低等特点,设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增信和激励作用,是“污染者付费”原则下的重要补充。本文在系统梳理国内外土壤基金资金来源、使用范围、监督管理等特征的基础上,立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办法》中的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制度框架,针对基金运作模式、启动与支持范围、项目储备与前期研究、制度体系构建等方面提出了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设立及其优化建议。本文表明,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制度是新时期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理念更新的重要体现,该制度的有效落地对解决当前突出的土壤污染问题意义重大;在上位法的框架下,对基金模式、使用、运行、监督和绩效评估等方面进行细化和规范,有效融合金融财政和土壤污染防治要素,系统构建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制度体系将有效促进该政策的顺利落地。本文可为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制度的完善和实施提供参考与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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