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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2004—2012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根据家庭人均年收入2 300元的国家贫困标准线和"1天1.5美元"的亚洲贫困标准线,使用FGT指数和脱贫时间两种贫困指数评估了我国城乡贫困整体变动趋势,并从城乡和地区、个体和家庭特征层面分解贫困人口构成;也考察了贫困变动的增长效应和收入分配效应;最后定量地分析收入增长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根据两种贫困标准线,两种贫困指数测度结果一致反映我国贫困人口规模显著减少;按国家贫困标准线,我国城乡贫困发生率下降了8.8%,但到2012年的依然高达8.6%,农村贫困人口平均脱贫时间为5.4年,而相对贫困发生率有所上升。不同地区的贫困变动差异较大,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贫困发生率依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41个百分点和0.22个百分点,贫困强度和贫困深度现象都还较为严重;东部地区的减贫效应十分明显,但贫困人口内部收入差距拉大问题较为突出。经济增长的脱贫效应较为显著,但增长的亲贫性有待提高;城乡、地区和贫困人口内部居民收入差距逐渐拉大,并成为反贫困的严重障碍。外出非农工作经历、性别差异和教育程度是影响收入增长的关键因素。基于此,本文建议反贫政策应瞄准西部地区的教育程度和健康水平较低、家庭规模较大的农村居民,尤其是女性户主家庭,也应加强养老保险、社会帮扶和人力资本投资,形成改善收入分配为重点的社会保障性扶贫政策体系;中部地区可以借助邻近东部地区的地理优势,通过承接产业转移持续实施"开发式扶贫"政策体系;同时,也可将扶贫标准线提高为每人"1天1.5美元"的亚洲贫困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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