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20世纪初以来,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普遍对集体谈判、劳资争议协调等立法。在劳动争议的基本方式、解决劳资利益争议的第三方组织、工业行动的规范和监管等方面,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刑法修正案(八)》颁布实施后,欠薪将可能被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追究刑事责任。但在执行过程中,有些问题仍值得进一步探讨和研究,如罪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不能准确、无歧义地概括出该犯罪行为的主要特征,不符合确定罪名的"合法、准确"原则;对自然人能否成为犯罪的主体未作出明确;未对"逃匿"情形进行具体解释;将"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设为构成要件,忽略了震慑欠薪、保障权益的基本立足点;未对"责令支付"行为作出明确界定等。 相似文献
3.
《就业促进法》于2008年1月1日实施后,全国各省市基本都启动了地方配套立法工作。截至2010年1月,河南、江西、宁夏、吉林、湖南、广东、山东、贵州、海南、河北、天津等10多个省市都制定或者修改了就业促进地方性法规。这些地方立法的共性众多, 相似文献
4.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关系的基础和核心,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保障。当前,针对我国劳动关系日趋多元化、复杂化,劳资矛盾进一步加剧,应着力创新劳动关系制衡机制,实现劳动关系的健康、和谐与稳定。 相似文献
5.
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与司法的有机衔接机制,对更好地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能作用意义重大。(《意见》对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效能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