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篇
  免费   0篇
综合类   2篇
  2018年   1篇
  2016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593 毫秒
1
1.
实行国家公园资源环境综合执法是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的应有之义,是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美好生活的现实需要,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保障。采用政策实证、法律规范分析的方法,透视我国国家公园环境综合执法的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建立了统一管理机构,明确了管理职责;出台地方法规明确管理体制,规范国家公园保护、建设和管理活动;出台《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明确基本原则,为国家公园建章立制。但国家公园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执法机构缺乏法律法规授权、干部分流难、执法机构与审批及监管机构缺少衔接机制,需要从立法层面保证综合执法有法可依、政策层面支持综合执法、制度层面健全执法与监管的衔接机制、队伍建设层面提升综合执法能力等方面优化国家公园资源环境综合执法。  相似文献   
2.
我国矿区污染地不仅数量多而且形势严峻,实践中大规模的矿区污染地修复治理工作成效并不显著,除了受技术设备、资金、管理制度的限制之外,矿区污染地修复标准缺失、现有涉及矿区污染地修复标准的规定明显滞后且分散不系统、矿区污染地修复标准上位法缺失等也成为我国矿区污染场地修复的瓶颈。在厘清我国矿区污染地修复标准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我国矿区污染地修复标准的对策,即坚持人体健康与生态安全的价值目标、遵循分级分类与因地制宜的指导原则、秉承吸收借鉴与探索创新的思路方法、开展矿区污染地修复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加快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研究等。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