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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立并公开《江苏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对2020—2022中江苏省纳入名录的116个污染地块开展系统性分析,结果表明:纳入名录的污染地块数量和面积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有关,南京、无锡、常州和苏州排名前列;土水复合污染地块占53%,其中64%的地块地下水最大污染深度大于同一地块土壤最大污染深度;共统计到167种污染物,重金属、石油烃和多环芳烃最为常见,约50%的污染物不在我国现行建设用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评价标准中;已完成修复并移出名录的31个地块中,17%的污染土壤和25%的污染地下水采用原位修复技术。提出了完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探索土水协同治理修复模式,推进土壤污染绿色低碳修复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促进土壤、地下水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行业科学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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