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安全》2014,35(10)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修改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二、将第四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三、将第七条修改为:“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相似文献
2.
<正>主持人,你好:我单位职工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上午11时送往医院治疗,于次日上午10时许死亡,死亡病因不详。当晚经法医解剖未找出死亡原因,打算将检材送往哈尔滨确定死亡病因,需费用1万余元,请问此费用应该由谁支付?内蒙古网友刘先生刘先生,你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你单位职工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上午11时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