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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与健康》2005,(9S):13-13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法院不久前审结了一起发生在雇主与死亡雇员之间的人身保障合同纠纷案,本案的雇主——采石厂老板马某,用扣雇员的工资为雇员投保,受益人却写成了自己,法院最后判决马某赔偿因未给原告投保造成的损失30000元。  相似文献   
2.
枣庄市山亭区位于山东省南部,面积1018 km2,人口50万人。山亭区是历史文明区,是距今2 800多年春秋早期小邾国的国都,是中华民族倪氏、颜氏的发源地;山亭是革命老区,山东省第一个县级红色政权、山东第一所军政大学所在地、八路军115师在山东主根据地,铁道游击队大后方;山亭区更是生态文明区,境内有山峰  相似文献   
3.
事件在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某采石场工作的马某,有2个未成年的孩子和80多岁的父母,一家人全靠他一个人在采石场挣钱维持生计。2003年1月3日,在采石场采石的马某被一个巨型石块砸在身上,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不久,马某的妻子带着2个孩子,拿着死亡证明,来到山亭区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但得到的答复是:她的丈夫今年没有参加保险,投保的是采石场老板卢某,是雇主责任险,受益人是卢某。马某的妻子及亲属找到采石场老板卢某,要求领取保险金并给予补偿,谁知得到的答复却是:她的丈夫的保险金只交了100元,不能得到保险金。在死者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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