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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8日23时40分,我公司一位员工下班后在生产区内员工澡堂洗澡时。热水阀门突然冲脱,热水从阀门口喷出,将其腹部及双下肢等处烫伤。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呈报工伤事故报告表,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为不能认定为工伤。其理由是:该员工烫伤纯属个人行为不慎造成,澡堂内不存在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安全因素,事故既不是发生在工作时间,也不是在工作地点,与工作没有必然和直接的联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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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报就是命令2004年12月5日晚9点半,地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腹地的塔里木油田和田河气田的夜晚是那样寂静。吃过晚饭1个多小时的时间是和田河气田的19名员工最放松的时间——或聊天、或给家人打电话、或洗澡,有的员工则已上床准备休息。突然,“叮…叮…叮…”阵阵惊人的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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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会央 《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2012,(8):63-63
看过这么一则趣闻。法基姆一次到澡堂洗澡,服务员请他猜个谜语:"请你告诉我,这个人是谁:他既不是我的兄弟,也不是我的姐妹,但他却是我父母的孩子。"法基姆想啊想,最后他说:"我不知道。"澡堂服务员笑道:"就是我呀!"法基姆很喜欢这个谜语。他回到家里,便对老婆说:"莎娜,告诉我这个人是谁:他既不是我的兄弟,也不是我的姐妹但他是我父母的一个孩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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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陈某系某制药有限公司的职工,在该公司从事制药原料提取工作。2008年12月6日,陈某在下班后前往职工浴室洗澡,在洗澡时由于浴室地滑不慎摔倒。经医院检查,陈某被确诊为左侧骨骨折。12月27日,陈某以自己在工作结束后在单位区域内洗澡,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为理由,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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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2008年5月20日上午,某宾馆锅炉房进行季节性检修,锅炉工王某受班长安排进入锅炉内清洗锅炉内胆,清洗过程中因应急灯突然停电,等了半天的王某从检修的锅炉中钻了出来。王某灰头土脸的,身上沾满了铁锈、沉积的泥土。王某已经在检修锅炉中被凉水浸泡了1个多小时了,急急忙忙冲进了锅炉房洗澡间,准备冲洗一下,由于用力过猛,关门时,洗澡间的玻璃门被震了下来,造成王某右臂动脉、伸屈腱割断。请问,他的伤能认定工伤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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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是某国际知名企业职工,2004年7月5日,应公司安排,赵某入住某酒店参加会议,当晚在客房内洗澡时因浴室防滑垫失效滑倒,次日被送往医院诊治,诊断为:右膝内侧半月板损伤,右侧胫骨平台骨折,右膝内侧副韧带撕脱,右股骨内髁骨软骨损伤。赵某认为其所受伤害是由工作原因引起,遂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了目击者证明、诊断证明书等材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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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2008年12月2日,我单位一高温作业职工高某下班后去浴室洗澡,不慎滑倒摔伤,造成右腿骨折。现高某家属来我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我们认为,尽管单位有职工免费浴室,但规章制度中并没有要求高某的工种在下班后一定洗澡清理的规定,且时值冬日,工作后洗澡并非高某所必须。因此,高某的受伤应属私人行为,与工作无关,不应认定为工伤。请问这样的处理对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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