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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林业劳动安全》2006,19(3):23-23
目前安全生产事故多,伤亡大,社会各级十分关注。有鉴于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刑法》中涉及安全生产的134、135、139条有4处被修改。  相似文献   
2.
对生态旅游开发的法律保障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本文从法律角度探讨如何规范旅游开发行为,从而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3.
杨朝霞 《绿叶》2011,(8):101-107
修改后的《刑法(修正案八)》通过调整犯罪客体、改变客观方面使环境刑法从保护传统的"人身、财产权益"拓展到维护"环境权益",其积极意义有三:一是可以加大刑法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广度,扩大刑法的适用范围;二是可以显著前移刑法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时机,强化刑法的保障作用;三是可以大大降低因果关系的证明难度,有助于走出环境刑事诉讼的困境。  相似文献   
4.
5.
杨兴 《环境》2001,(2):26-27
刑法第339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源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  相似文献   
6.
7.
2006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对有关安全生产犯罪的条文作出了重要修改和补充。这是贯彻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实施依法治安的又一记重锤!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刑法》关于安全生产犯罪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严惩安全生产犯罪的决心。这一重典治乱的重大举措,必将对加大安全生产违法犯罪惩治力度,建立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8.
破坏耕地行为有违宪法、刑法和民法等规定,但无可直接引用的破坏耕地罪专门条款。应以附属刑法的方式设立破坏耕地罪。论述了破坏耕地罪的概念和构成及其刑事责任,并指出适用破坏耕地罪时应注意的问题,如罪与非罪的界限以及破坏耕地罪与侵占土地罪、破坏土地资源罪、破坏自然资源罪等的界限。  相似文献   
9.
《劳动保护》2004,(10):76-78
十一、《刑法》规定,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应当承担什么刑事责任?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是一种不履行职责的行为,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若因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们利益遭  相似文献   
10.
李杰赓 《环境保护》2012,(11):46-47
2012年4月16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魏洪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大通区人民法院作出的被告人魏洪奎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的一审判决. 案例背景 2010年8月以来,被告人魏洪奎为牟利从江苏省连云港市一化工厂和安徽省铜陵市一化工厂,先后四次拉回化工废料共计30吨左右,分别倾倒在淮南市大通区上窑镇外窑村焦山、魏山和小花园三处并进行掩埋,造成掩埋处土壤及附近井水受到污染.经安徽省环境检测中心站检测,化工废料中含有二甲基硝基苯,属中度毒性的危险废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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