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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政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5,15(5):F0002-F0002
2005年9月5日至6日,科技部、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中国科协以及欧洲联盟委员会驻中国和蒙古国代表团在求联合举办“21世纪论坛-中欧可持续发展分论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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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碳中和的新形势下,欧盟委员会于2021年7月正式提出"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立法提案,并计划于2023年起实施。本文在总结立法提案关键要素的基础上,着重分析欧盟CBAM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研判可能对我国产生的潜在影响,并从国际国内层面提出对策建议。分析发现,欧盟采取"名义"碳市场的形式,初期将覆盖水泥、电力、化肥、钢铁和铝等5个行业,只核算产品生产过程的直接排放,暂不考虑间接排放,2023—2025年是过渡期,2026年开始正式实施。欧盟CBAM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面临诸多挑战: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但存在满足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例外条款的可能性;违反国际气候治理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也不符合公约关于国际贸易歧视或变相限制的条款;对解决碳泄漏问题和保护本土竞争力的作用有限;产品隐含碳核算和碳价确定是技术难点问题。影响评估发现,欧盟CBAM将使我国受影响部门的对欧出口总额降低11%~13%,出口成本增加1亿~3.05亿美元,其中约四分之三的成本将由钢铁行业承担,对贸易隐含碳的下降作用有待进一步考量;此外,欧盟CBAM将会影响多边国际气候谈判进程,也会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国际贸易、产业转型、技术提升等方面产生间接影响。我国应在国际层面坚定在气候治理多边框架下解决碳泄露问题,探索提出中国方案;积极推进贸易自由化,提升我国贸易优势;加强中欧对话协商,避免CBAM成为中欧"绿色贸易壁垒"。在国内层面稳步加快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夯实碳排放核算基础能力,加强科学研究与交流合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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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欧盟的航空安全信息分类法比较 总被引:4,自引:2,他引:2
何珮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8,18(11)
为探讨中国和欧盟政府间进行航空安全信息交换的可行性,从中国和欧盟各自航空安全信息系统的信息结构和报告内容出发,对中国和欧盟的航空安全信息分类法进行比较。结果表明,两个分类法的信息结构是相同的,不同之处在于主题差异、部分差异和属性差异。笔者认为,虽然存在3种差异,但两个分类法都是基于国际民航组织航空安全信息分类法设计的,信息报告内容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因此,从信息内容上看,中欧进行航空安全信息交换是可行的。同时,对如何改进我国航空安全信息分类法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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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16(2):F0002-F0002
中欧城市固体废物管理能力建设网络项目开题大会于2006年4月21日在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北戴河校区隆重举行。中方项目负责人,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王立新博士致欢迎辞,同时对给予本次大会大力支持的欧盟驻中国和蒙古代表处,国家环保总局,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环保局,秦皇岛市政府,北戴河区政府,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