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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1997年出台的《污染土地管理法》核心内容包括污染土地责任人的界定、初步调查令、重大污染土地的认定、治理令、自愿治理方案、继续治理令,以及污染土地治理费用的偿还,即环保署支付费用的偿还、公共权力机构执行命令时支付费用的偿还、当事人之间费用的偿还和统一基金拨款的偿还。《污染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效果较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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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国关于土壤污染治理的立法散见于《宪法》、《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与《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并未对土壤进行专门立法,现行立法也尚未对土壤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作出明确的规定。2004年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布《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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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地农民流失的权益 农民的诸多权益,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以土地为载体。失去土地就失去与土地相连的一系列权益。我国二元经济结构形成了城乡的身份制度、教育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等。失地农民较之有地农民而言其权益流失更多,表现在:(1)就业权的流失,农民失去了土地,也就失去了劳动对象和工作的场所,成为“剩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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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土地管理法》《水法》《煤炭法》等资源开发类法律分别设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资源规划""煤炭生产开发规划"专章不同,《环境保护法》未设置"环境保护规划"专章。与《环境保护法》不同,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增设了"环境保护规划与环境功能区划"专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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