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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污染现状与治理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由于环境污染以及对海洋生物的狂捕滥捞,蓝色海洋面临沦为“死海“和“空海“的危险.实地调查和对实验数据的比较表明:渤海污染呈上升趋势,陆源污染和狂捕滥捞是造成污染的主要原因,其中污染物以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为主.因此,需要从污染源头和制度上综合治理渤海污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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铊,铊中毒及铊在生态系中迁移径迹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铊属于分散元素,独立矿物稀少,极难形成独立铊矿床。铊世界年产量约15吨,几乎都是从有色金属选冶产品中作为副产品顺便回收。我国铊资源比较丰富,按相同等级资源相比,我国铊储量居世界首位。铊的地球化学性质受其电子构型和地质地球化学作用制约,铊原子处于基态时的电子构型为6S26P1。铊有两个地球化学价态,正一价和正三价,在自然界多数呈正一价。铊具有低温成矿,亲硫和高温分散,亲石的双重地球化学性质。铊是有用元素,也是有毒元素。铊被广泛用于超导、电子、合金、光学、化工、玻璃和医药等工业。铊的毒性对哺乳动物比汞、隔、铅、铜、锌还强。铊对生物有毒害,高含量的铊对人体可导致不同程度的铊病,甚至死亡。由于铊矿床的开发利用,使采挖出的含铊岩矿石和冶炼矿渣堆积地表,在长期风化淋滤作用下,使释放的铊进入地表水体、土壤、植物、动物和人体生态链,故引起铊环境污染和铊中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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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预防公共卫生风险、保护生态环境,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2月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通过黑名单和白名单明确了禁食野生动物范围和可食动物范围、人工繁育的特殊情形,从猎捕、交易、运输、食用环节全过程开展监管和协调执法。本文深入剖析了《决定》出台的意义和目的、《决定》的主要内容和亮点,并提出了贯彻落实《决定》的措施建议。建议科学制定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和国家水产品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建立全国统一的执法信息平台和违法举报平台,建立执法考核制度和问责办法;持续提供相应保障;加强国际合作和公众参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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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属于"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和普遍指导意义。相较于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决定》将全部陆生野生动物纳入禁止食用范围,扩大了对食用和经营行为的法律调整范围。《决定》施行后,部分野生动物养殖业特别是食用野生动物产业的经营者承受重大损失,如涉及行政许可撤回的可依法获得救济,农村个体养殖户可获得一定补偿。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相关法律修订带来的冲击和挑战,野生动物养殖业等相关产业经营者可通过合规自查、关注并主动适应新规、实施产业整合、争取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等路径,寻求转变和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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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滥木厂铊矿化区铊污染的微生物效应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通过现场采样及室内培养分析,研究了黔西南滥木厂铊矿化区沉积物和土壤中的微生物区系组成及生物量与重金属的相关性。结果表明:与背景区相比,矿区内的河流沉积物、土壤中的微生物区系组成及其生物量了明显变化,沉积物中细菌、真菌、放线菌分别减少了89%,86%和99%,在土壤样品中则分别减少了78%,66%和88%,且三大微生物敏感性大小分别表现为放线菌>细菌>真菌。样品中的微生物生物量与重金属的含量呈明显的负相关关系,特别是与铊的的相关系数均低于-0.5,反映出铊对微生物的毒害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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