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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健康》2007,(3):21-22
物价局和省财政厅目前联合发出通知,从4月1日起对我省机动车驾驶员的考试费实行新标准。新的收费标准有效期为3年,至2009年3月31目止。  相似文献   
2.
由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制定的《江苏省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出台,并于2009年7月1日起,在南京、徐州开展试点。  相似文献   
3.
4.
距中秋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广州市物价局8月12日强调。今年将遏制过度包装、搭售贵价品的“天价月饼”。月饼若出现因搭售洋酒、保养品或采用高价材料包装而导致售价上涨的现象,一经查实将严厉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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