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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境分权、市场分割与碳排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有着庞大的环境管理队伍以及巨大的国内市场,科学的环境管理制度以及高度一体化的国内市场将深刻改变碳排放格局,然而,已有研究对于这些影响碳排放的体制性因素既缺乏足够的理论分析也缺乏实证检验。有鉴于此,本文首先分析了环境分权和市场分割影响碳排放的理论机理,并提出了三个理论假设,进一步地,本文以环境管理人员在不同层级政府的配置衡量环境分权度,以相对价格法衡量市场分割程度,基于1995-2012年的省际面板数据,从实证层面检验了环境分权和市场分割对碳排放的影响效应。结果显示:环境分权和市场分割都显著地加剧了碳排放,原因在于分权的环境管理体制安排扭曲了激励,无法对碳排放形成真实有效的约束,而市场分割则恶化了碳排放在区域间的配置效率。同时,环境分权与市场分割对碳排放的共同影响作用上存在互补效应,即环境分权程度越高,市场分割对碳排放的负面影响效应越大,反之,市场分割程度越高,环境分权对碳排放的负面影响效应也越大。这主要是由于环境分权与市场分割是地方政府一对互补的策略行为,在环境分权较高的地区,地方政府进行市场分割的能力越强,而在市场分割较高的地区,地方政府争取环境事务管理权的动力越强。因此,在既定的碳排放约束下,中央政府一方面需要适度集中环境事务管理权限,进一步优化环境事务管理机构设置以及人员队伍在不同层级政府间的配置,提高对碳排放的管控效率,另一方面需要打通省际壁垒,加快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优化碳排放的区域配置,提高碳排放效率。  相似文献   
2.
利用2006—2017年我国30个省级行政单位的面板数据,采用空间计量模型对财政分权与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并通过效应分解分别计算出财政收入分权和财政支出分权对环境污染的直接效应、空间溢出效应和总效应。模型估计的结果表明:①财政收入分权与财政支出分权通过直接效应和空间溢出效应两种途径对环境污染产生显著影响,但收入分权与支出分权对环境污染的空间效应具有异质性。②财政收入分权对环境污染具有显著的负向直接效应和负向空间溢出效应,影响系数分别为-5.429和-17.572。提高财政收入分权度不仅有利于减轻本省份环境污染,也对邻近省份的环境污染起到抑制作用。而财政支出分权对环境污染具有显著的负向直接效应和正向的空间溢出效应,影响程度分别为-3.345和1.173。提高财政支出分权虽然有利于减少本省份污染的排放,但在一定程度上引起省际的污染外溢效应,提高邻近省份的污染程度。③从总效应来看,财政收入分权和财政支出分权对环境污染均呈现出显著的负向相关性,影响程度分别为-23.001和-2.172。提高财政分权可降低环境污染水平,有利于环境质量提升。④通过构建不同空间权重矩阵,检验模型的稳健性,结果表明模型估计是稳健可靠的。根据分析结论,可能的启示与建议有:①合理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在提高财政支出分权度的同时提高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分权度,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②继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完善绿色经济考核机制,引导地方政府加大对污染治理和环境改善的支出水平及效率。  相似文献   
3.
张璇  袁浩铭  郝芳华 《中国环境科学》2018,38(12):4780-4787
延续财政分权对环境质量影响的研究,讨论财政分权对环保投资效率的影响.基于中国2004~2014年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在DEA-Tobit模型的研究框架下,测度了各个省份多种类型的环保投资效率,并进一步讨论了财政分权对环保投资效率的影响.实证结果发现,财政分权不利于环保投资效率的改进,特别是不利于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投资效率、工业污染源治理环保投资效率,以及企业来源环保投资效率的改进.进一步考虑到地区异质性因素,以各地区环保投资额作为门槛变量的分析同样支持上述结论.  相似文献   
4.
农业碳生产率兼具“保增长”与“促减排”双重属性,是新时期绿色农业发展的核心内容,也是中国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重要方面。文章基于新地理经济学,建立空间面板模型,利用2005—2019年中国31个省份(未包括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面板数据,实证研究了农业产业集聚对农业碳生产率的影响,以及财政分权对上述影响的调节作用。结果表明:(1)中国整体和四大地区的农业碳生产率都呈逐年递增的趋势,且存在一定的空间相关性。(2)不考虑控制变量时,农业产业集聚对本地农业碳生产率具有显著的“U”型影响,但不利于周边地区农业碳生产率,考虑控制变量时,农业产业集聚对本地农业碳生产率的影响不显著,但对周边地区农业碳生产率具有显著的倒“U”型影响。(3)农业产业集聚对农业碳生产率的影响在四大地区、不同农业发展水平和不同农业产业集聚水平地区都显著,且存在异质性。(4)财政分权在全国层面会削弱农业产业集聚对农业碳生产率的影响,在农业产业低集聚区(东部和中部地区)以及农业产业高集聚区(西部和东北地区)有异质性的调节作用。因此,要推动农业产业集聚由“数量增加”向“质量提升”转变,充分发挥农业产业集聚对农业碳生产率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5.
基于2007-2016年省区面板数据,采用改进的非角度、非径向的Super-SBM模型评估在环境约束下我国省区工业企业绿色创新效率;构建门槛模型,实证分析财政分权水平对其产生的影响。研究表明:Super-SBM模型度量的工业企业绿色创新效率还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八大经济区域工业企业绿色创新效率存在地域差异;门槛模型检验显示出财政分权水平对工业企业绿色创新效率具有双重门槛效应,且正向溢出效应随着门槛值变大而减弱,控制变量产业集聚、产业结构、劳动者素质对工业企业绿色创新效率产生显著正向影响,而外商投资和企业规模对其产生显著负向影响。  相似文献   
6.
环境规制是实现农业面源污染减排的重要手段,而科学合理地划分环境管理权力是夯实环境规制减排绩效的制度基础。厘清环境分权、环境规制与农业面源污染三者之间的关系对优化环境管理体制和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鉴于此,文章将环境规制、环境分权和农业面源污染纳入同一分析框架,基于2005—2017年省际面板数据,构建动态面板模型和面板门槛模型,实证考察了环境分权、环境规制与农业面源污染的内在联系。研究结果显示:①环境规制是抑制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手段;环境分权、环境监察分权和环境监测分权对农业面源污染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环境行政分权对农业面源污染则表现为负向作用。②环境事务管理权力的下放将恶化环境规制的农业面源污染减排效应,引发“绿色悖论”效应,其中环境监察分权和环境监测分权的影响尤为突出。③从区域层面来看,中西部地区环境事务管理权力下放引发的“绿色悖论”效应显著,而东部地区则不显著。④环境规制对农业面源污染的影响随环境分权程度的变化呈现出门槛特征。伴随环境分权程度的提高,环境规制对农业面源污染的影响由“援助之手”转为“攫取之手”。因此,为解决日益严重的农业面源污染,应制定差异化的环境分权策略。一方面,环境行政权力应适当下放,而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权力要逐步上移;另一方面,进一步压缩中西部地区环境政策自由裁量空间,加大农业环境考核与监督力度。同时,建立长期动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形成联防联控治理格局。  相似文献   
7.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委托代理,本质上属于央地事权划分问题。从国家治理的视角,分析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治理的央地分工原则,揭示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选择逻辑。以国有农用地的治理变迁为例,验证央地在垦区管理上的事权划分和动态调整过程。研究发现:从治民是否分离、治官是否分离、治事是否战略需要三个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治理可以分为中央直管、央地共管、地方属地化管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治理模式会随维度变化而动态调整。央地分工治理,归结为中央政府对效率和风险冲突的权衡。研究将增进国家治理理论在自然资源领域的拓展,对形成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治理的央地分工理论,实现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落地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8.
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设是国家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其对人地关系复杂且长期以来是“九龙治水”的中国自然保护地尤为重要。聚焦于自然保护地的龙头——国家公园,从其作为多要素高关联的自然资源资产独立管理单元且“生态保护第一”的特征入手,基于功能性分权理论,分析其日常管理和生态监管职能分置的理论框架与操作模式。结合国家公园体制改革的原则,辨析了作为主要管理者的林草部门和主要监管者的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责,并从微观层面给出了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估、资源环境综合执法两个重点领域基于职责划分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9.
基于动态视角,对财政分权与环境治理的关系进行理论分析,提出研究假说,并利用1997—2016年的省级面板数据,对两者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理论研究认为:财政分权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对环境治理的影响不同。当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时,财政分权对环境治理的影响以负向的替代效应为主,财政分权不利于环境治理;而当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时,财政分权对环境治理的影响以正向的收入效应为主,财政分权有利于环境治理。实证研究表明:①在样本时期内,整体而言,我国的财政分权不利于环境治理。该结论在通过模型设定、指标选取以及内生性控制等检验后,仍然成立。②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财政分权对环境治理的负向效应不断减弱。③面板门槛模型的结果表明,当人均GDP达到3.123万元时,财政分权对环境治理的影响才有可能出现拐点。若以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和行政处罚案件数作为被解释变量时,人均GDP分别要达到4.379万元和6.276万元时,拐点才有可能出现。以上发现的政策启示在于:一方面,尽管现阶段我国的财政分权对环境治理存在负向影响,但是这种负向影响仅是阶段性的,不能因为这种阶段性特征,而否定财政分权制度本身;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大部分地区仍处在经济发展的中等收入阶段,为了缓解财政分权的负向效应,可能还需要中央政府进行适当的干预以消除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方面的扭曲。  相似文献   
10.
财政分权对中国环境污染影响程度的实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财政分权体现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的财政权力分配关系,它可以通过支出分权度和收入分权度两个指标进行衡量。从理论上分析,大多数研究结论都认为财政分权与污染量排放存在负激励,但是缺乏相应的实证研究。本文利用1998年到2009年的省级面板数据,对中国财政分权与污染物排放规模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本文选取工业废气排放量、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工业废水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作为衡量污染物排放规模的指标,选择支出分权度与收入分权度作为解释变量,选择人均GDP、人口密度、城市化水平、外商投资总额、工业化水平作为控制变量。本文还将所有省份按照地理位置划分为东部和中西部两组进行稳健性检验。研究结果表明:以支出分权度衡量的财政分权指标与污染物排放规模负相关,且实证结果具有稳健性,以收入分权度衡量的财政分权指标与污染物排放规模的关系从实证的角度来讲不确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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