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部提出1987年安全工作七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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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6年11月24日,冶金部在齐齐哈尔钢厂召开的全国冶金安全工作会议上,部署了1987年的安全工作任务,要求全年实现杜绝恶性事故,减少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因工死亡人数比1986年下降10%以上,全行业粉尘浓度合格率提高5%以上。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冶金部向各冶金企业提出七项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企业达标升级活动中,必须招安全生产和尘毒治理等项指标纳入考核标准中,发生重大事故或因工死亡事故的企业,尘毒危害严重的企业均不得升级,不能评为先进单位。 二、继续开展安全合格班组活动,选配和培训好班组长。与有关部门协同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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