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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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J].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22(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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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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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商务部办公厅;;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4.财政部办公厅;;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6.生态环境部办公厅;;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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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要求,深入实施《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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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废旧物资 环境卫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资源主管部门 循环利用 生态环境 住房和城乡建设 示范城市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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