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164号)
作者单位:1.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省份推荐情况,综合考虑城市基础条件、工作积极性和国家相关重大战略安排等因素,确定了“十四五”时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城市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此外,雄安新区、兰州新区、光泽县、兰考县、昌江黎族自治县、大理市、神木市、博乐市等8个特殊地区参照“无废城市”建设要求一并推进。

关 键 词:昌江黎族自治县  生态环境  污染防治  雄安新区  兰州新区  光泽县  博乐市  大理市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