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未王恭厂灾异事件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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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树菁.明未王恭厂灾异事件分析[J].灾害学,19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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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树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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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地震局地震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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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明天启六年(1626年)五月初六日,北京宣武门内王恭厂火药库发生了一次大爆炸。这次爆炸影响较大,灾害惨重。明沈国元《两朝从信录》称此灾变“乃古今未有之变也”。明末清初许多文献都记载了这次灾害,有不少记载的都是“王恭厂灾”。按照古代编写史书的惯例,自然引起的火叫做“灾”,人为引起的火叫做“火”。显然,“王恭厂灾”当时已被作为一种自然灾害来理解的。作者认为,当时一次地震孕育过程中的静电放电作用,可能是引起大爆炸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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