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日本环境法体系的现状与内容
引用本文:汪劲.日本环境法体系的现状与内容[J].中国环境管理,1995(1).
作者姓名:汪劲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律系
摘    要:一、日本环境法律体系的分类日本国家制定法的体系包括宪法、法律和命令三大类。在环境法体系中,不包括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只包括环境保全方面的基本法、单项法(即以《……法》的形式出现)和特别法(即以《关于……的法律})的形式出现)等法律。而有关命令因为是以政令或省、厅令的形式发布的,所以在整理环境法体系时一般不将其纳入。主要分类如下:1.基本法。即规定环境行政目标、政策体系等基本事项的法律。它的特征在于只对基本事项作原则性规定,其具体化则表现为各实施法、“单项法和特别法。在1993年11月以前,日本还没有…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