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的实践研究——聚焦20起磋商优秀候选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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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辉,沈世伟,贾进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的实践研究——聚焦20起磋商优秀候选案例[J].环境保护,2020,48(11):4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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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辉 沈世伟 贾进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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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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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前置程序,是落实生态损害赔偿和修复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未从立法层面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进行具体设定,磋商优秀候选案例是各省(区、市)对磋商制度先行先试、大胆探索的智慧结晶,包含许多有益的实践经验,但也存在磋商适用情形不清晰、磋商组织形式不规范、磋商协议救济途径单一、磋商次数与时间缺乏统一规定、磋商的社会参与度不够等不足之处。具体而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现实难题主要集中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人、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等方面,因此,为保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稳步推进,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的未来探索也应围绕这几方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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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制度 典型案例 现实难题 未来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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