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内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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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旭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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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 孔某于1979年6月参加工作,2002年10月进入浙江省温州市某有限公司从事司炉工作,双方依法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2002年11月1日-2003年10月31日)。2003年6月25日3时许,孔某在该公司工段检查设备时不慎跌倒受伤。8月22日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10月21日经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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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解除劳动关系 医疗期 2002年10月 2003年10月 2002年11月 2003年6月 内能 劳动保障部门 1979年 鉴定委员会 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 劳动能力 司炉工 温州市 浙江省 当地 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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