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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流域排放有了“高”标准——太湖治污又推新机制
作者姓名:曹靖凯
摘    要:环境保护部最近公布了太湖流域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具体行政区域。其中,第一批共13项国家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将于9月1日在太湖流域实施。太湖流域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政区域范围,包括:江苏省的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全市,镇江市的丹阳市、句容市和丹徒区,南京市的溧水县、高淳县;浙江省的湖州市、嘉兴市全市,杭州市的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余杭区,西湖区的钱塘江流域以外区域)、临安市的钱塘江流域以外区域;

关 键 词:太湖流域  排放标准  排放限值  行政区域  环境保护  区域范围  钱塘江  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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