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准军事化”建设关键要在“准”字上下功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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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国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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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闵行区民防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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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防“准军事化”建设从字面理解,它是介于军事和地方之间,既不等同于军事化,但又高于地方化,这就要求民防办机关“准军事化”建设要在“准”字上做文章、下功夫。“准”乃箭靶的中心,即一切民防工作必须参照军事化的标准、准则、内涵和依据,高标准,严要求进行,“靶心”是适应未来防空作战的需要。“准”乃批准,即在允许的情况下,做任何民防工作一定要按军事化的要求,准时、准确、无误。“准”乃预先有安排或筹划,做到有准备、有目的和有条不紊地开展好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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