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至今,不到4年时间东莞有116人溺亡,其中15岁以下儿童70人;而今年,截至6月20日东莞就已有8名学生溺亡。翻阅这70名儿童的溺亡案例,90%的儿童溺亡事件发生时,家长都不在身边;家长疏于监护,甚至说"总不可能将孩子拴在裤腰带上,或者锁在家中"。家长疏于监护,导致幼小的孩子溺亡,该不该追究家长的刑责?对此,有学者认为,应当依法严惩;但也有学者表示,追究家长刑责,是推卸了社会的责任。东莞市政协委员梁聚峰则提出,"该安慰的要安慰,但是该罚的还是得罚,正是因为人们老是喜欢把这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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