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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查处副驾驶不系安全带
作者姓名:玛力
摘    要:安全带是保护汽车司乘人员行车安全的重要装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规定,司乘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最近,北京交警在市内繁华地区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95%以上的汽车副驾驶位置上的乘员都没有系安全带,而且根本不知道要系安全带;检查中有系安全带的,大多是外国人,反映出国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还十分薄弱。

关 键 词:驾驶位置  安全带  北京市  《道路交通安全法》  自我保护意识  交通安全意识  司乘人员  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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