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工伤私了协议不公 不具法律效力
摘    要:案件]2004年2月一天上午,某建筑公司职工王某在拆除房屋外架时,因站立不稳且未系安全带不慎从10余米高处摔下,当场导致重伤。建筑公司在为其支付了医药费用后,与其家属私下达成调解协议:该建筑公司一次性支付王某补偿金12000余元,从此双方互不追究。

关 键 词:法律效力  协议  私了  工伤  建筑公司  安全带  补偿金  一次性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