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监察队伍强化监督管理—实行环境监察员制度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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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培.建立监察队伍强化监督管理—实行环境监察员制度初探[J].中国环境管理,1991(2):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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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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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高邮县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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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在,各地环保部门正在依照新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赋予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转变工作职能,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但是,由于环保机构和内部体制没有健全和理顺,加之环保人员不足等原因,出现了一些“管理混乱,监督不力”的现象。因此,亟待建立一支强有力的环境监察队伍,实行环境监察员制度;从组织上保证环境监督管理职能的发挥。笔者就此问题谈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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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管理 监察员 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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