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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首次为学前教育立规章
摘    要:<正>6月23日召开的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通过了《学前教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首次为武汉市学前教育立下规章,未经教育部门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办法》规定,街道、乡镇应至少建一个独立建制的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新建住宅区住宅建设面积达15万平方米或居住户数达1500户及以上的,应当配套建设学前教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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