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的死亡应享受哪些待遇? |
| |
摘 要: | 编辑同志:
现有一事向您咨询。
陈某于2002 年9 月受聘于一家公
司,身份为驻浙江金华地区义乌市药
品销售人员兼负责人之一。
陈某从事药品销售服务业务量大,
范围广,灵活性强,且工作时间不定。今
年4 月10 日晚上23 时25 分许,陈某驾
驶一辆微型普通客车(公司平日送货用
车)与一辆轻型厢式货车碰撞造成陈某
重伤,经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
亡。陈某死亡两天后,有关方面才将死
讯告诉陈某家属。在太平间家属找到陈
某尸体时,陈某随身所带药品样品、身
份证、销售药品清单、发…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