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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时”质疑
引用本文:郝利民.“三同时”质疑[J].中国环境管理,1982(2).
作者姓名:郝利民
作者单位:株州市苧麻纺织印染厂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第一章第六条指出:“在进行兴建、改造和扩建工程时,必须提出对环境影响的报告书,经环境保护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设计;其中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各项有害物质的排放必须遵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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