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修改从"有限"实现"有效"必须解决的十大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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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汪劲.《环保法》修改从"有限"实现"有效"必须解决的十大课题[J].环境保护,2011(11):3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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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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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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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早在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成立环资委之时,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的修改就被纳入到修法的议事日程.尽管此后第九、十、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均将修法纳入立法规划,并开展了数十次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以及专门组织法律专家和官员赴境外考察培训环境立法,但直到18年后的2011年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才最终决定将<环保法>的修改作为2011年度的立法工作,环资委也将修法草案的工作委托环保部进行.从修法动议的这一历程可以看出,修改<环保法>的难度是相当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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