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不该砍掉安措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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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伸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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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鞍钢安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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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国务院(79)100号文件规定:“各企业……每年在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 10%到20%(矿山、化工、金属冶炼企业应大于20%),用于改善劳动条件,不得挪用。”但是,鞍山钢铁公司计划部门的个别领导干部以种种借口砍掉了今年的安技措施经费。他们说可以从环保专款中拿出100万元用于安全措施项目,但实际上环保部门强调专款专用,不同意从环保费中支出。结果,一年的安措经费全部落空。 是没钱吗?不是。鞍钢今年共安排11,000多万元的更新改造资金,其中教育费405万,科研费700万,卫生措施费375万元,唯独安措经费至今未予安排。 是安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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