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渔农村水污染治理法律机制研究——以社会协同治理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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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胜 洪哲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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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舟山市农林与渔农村委员会,浙江舟山,316000;2. 舟山市科技局,浙江舟山,3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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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舟山目前正处在治理渔农村水污染的关键时期.政府与普通民众积极协同,各自发挥自己的优势是打赢渔农村水污染治理这场战役的关键.然而,在这场战役中,出现了“政府干,群众看”、“政府热,群众冷”这一尴尬局面.所以,亟需建立起政府主导,民众积极参与,协同参加水污染治理的法律机制,重点要建立起政府水污染治理源头控制制度、公众充分参与水污染治理的保障制度、社会监督制度、社会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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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协同治理 水污染治理 法律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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