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省第二批获得起重机械(含电梯)制造、安装、维修安全认可证单位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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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劳动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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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地、市、县(区)劳动局: 根据劳动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我局劳动安全监察机构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省局制定的具体考核内容,对福建省华宏机电设备安装公司等二十九家第二批申报起重机械(含电梯)制造、安装、维修安全认可的单位进行逐项审查、经审查认为这些单位业已具备制造或安装、维修资格,同意其在考核认证的相应范围内制造或安装、维修起重机械(电梯),发给安全认可证书,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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