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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环境:采矿业的残渣及增值方案
引用本文:刘云清 ,G.Morizot,H.Lesueur,H.Zeegers.矿区环境:采矿业的残渣及增值方案[J].产业与环境,2001(Z1).
作者姓名:刘云清  G.Morizot  H.Lesueur  H.Zeegers
作者单位:charge de mission,GMI,BRGM,ingenieur de Recherche,SMN,BRGM,Directeur,GMI,BRGM,BP 6009,F - 45060,Orlean Cedex 2,France
摘    要:矿物残渣的处理或再处理对于解决与矿产开采有关的污染问题是可能的选择之一.再处理最经常意味着回收矿渣,其目的是分离具有商业价值的矿物,或者相反,回收具有最大污染能力的矿物(特别是通过产生含有重金属的酸溶液).再处理不应仅限于所提取产品的销售回款能够完全补偿其成本的情况.实际上,这样的再处理还可以降低保障矿渣安全和防止其污染的总成本,对于采矿经历很丰富的地区这些成本经常是很高的.因此,所有降低此成本或提供款项分担其财务费用的措施都是很受欢迎的.最终,它显示出行政当局在全面考虑矿业环境和对使矿渣摆脱污染元素和取得可能的回收利益之间取得平衡的解决方案给予优惠方面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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