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车用燃料环保管理——《2013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第V部分)
引用本文:丁焰,郝春晓,黄志辉,吉喆,王军方.车用燃料环保管理——《2013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第V部分)[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4(1):106-108.
作者姓名:丁焰  郝春晓  黄志辉  吉喆  王军方
作者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100012
基金项目:项目资助:环境保护部《全国机动车污染防治》项目(编号:1441200100003)
摘    要: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2013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公布了2012年全国机动车污染排放状况。本期“研究成果展示”专栏以六篇形式连载。本文刊载关于车用燃料环保管理的内容,以飨读者。该年报指出。2012年,全国实施车用汽油国Ⅲ阶段标准,硫含量不超过150ppm。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车用汽油》(GB17930—2011)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全国实施车用汽油国IV阶段标准,硫含量不超过50ppm。2012年,我国车用柴油生产和销售执行《车用柴油》(GB19147—2009)标准和《普通柴油》(GB252—2011)标准。按照规定,车用柴油硫含量不得超过350ppm,2013年7月1日后普通柴油硫含量将不得超过350ppm。在已发布第四阶段车用汽油标准(硫含量不大于50ppm)的基础上,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尽快发布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标准(硫含量不大于50ppm),过渡期至2014年底;2013年6月底前发布第五阶段车用柴油标准(硫含量不大于10ppm),2013年底前发布第五阶段车用汽油标准(硫含量不大于10ppm),过渡期均至2017年底。加快国内炼油企业升级改造,确保按照汽、柴油标准升级实施时间如期供应合格油品。2012年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指出,按照国务院批复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列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的地区,应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大气污染严重的地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提前完成油气污染治理工作。

关 键 词:车用燃料  环保管理  中国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