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职业健康监察管理机构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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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丽华,张昌运,李新鸾.国外职业健康监察管理机构概述[J].安全.健康和环境,2005,5(6):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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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丽华 张昌运 李新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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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石化集团安全工程研究院;中国石化集团安全工程研究院;中国石化集团安全工程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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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过资料调研发现,目前世界各国对职业健康的监察管理体制基本有四种模式:美国、日本等工业比较发达的国家一般将职业健康划归劳动部门管理;芬兰、原东欧及相当一部分发展中国家将职业健康作为公共卫生划归卫生部门管理;还有一些国家如南非、印度等国家划归能源资源部管理;英国比较特殊,英国已建立了拥有完全自主权的执法机构--健康与安全委员会,直接由政府领导,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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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业健康 监察 管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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