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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办事手续(十)劳动争议仲裁文书的送达手续
摘    要:仲裁文书的送达 ,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定方式将仲裁文书送交当事人和仲裁参加人的行为。根据劳动争议仲裁的实践经验 ,仲裁文书的送达主要有以下五种方法。1 直接送达。由仲裁员或者书记员以及其他执行人员将仲裁文书直接送达当事人 ,叫直接送达。仲裁文书送达当事人后 ,应由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并写明收到仲裁文书的时间。2 留置送达。送达人拒绝接受送达的仲裁文书的 ,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组织的代表或者其他人到场 ,说明情况 ,在送达回证上证明拒收事由和日期 ,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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