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城镇地面开挖和地下施工管理保障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紧急通知 安委办明电[2014]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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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2014年6月30日18时58分许,位于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新大(大连新港至大连石化)一线原油管道,因大连岳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进行LNG加气站配电工程电缆套管水平定向钻穿越施工时,将其钻透、造成原油泄漏,泄漏原油进入市政雨水管网系统,在汇入寨子河出口处局部发生燃烧,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详细原因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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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管道安全 危险化学品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管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安全生产委员会 水平定向钻穿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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