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颁布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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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雪飞.论《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颁布的意义[J].安全生产与监督,2007(2):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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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雪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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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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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11月22日,监察部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颁布实施。这不仅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安全生产的法治、法规,而且对于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实施,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乃至有效防止安全生产领域滋生腐败、清除腐败有着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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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违法违纪行为 安全生产法律 劳动安全 法规 腐败 监察 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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