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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指引(2017—2020年)的通知
作者单位:1.农业部办公厅;;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渔业)厅(委、局),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相关政策,

关 键 词:农业项目  生态循环  开发区  农业综合开发  可持续发展  自治区  财政厅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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