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以2019年为基准年,采用自下而上统计法建立江苏省内河船舶(不含长江)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系统分析船舶排放特征,并与2014年排放清单成果进行比较,在此基础上结合既有政策措施现状提出江苏省内河船舶大气污染物防治对策.研究表明:2019年江苏省内河(不计长江)船舶NOx、PM10、PM2.5、SO2、CO、HC排放量分别为38042.80、2884.23、2539.68、38.10、2461.80以及1116.31 t;与2014年船舶排放特征相似,干货船是大气污染物排放贡献最大的船舶类型,200~600吨位范围的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贡献最大,船舶各种主机工况中“正常航行工况”排放贡献最大,内河船舶排放受时间影响较小,航道上运行船舶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贡献最大;由于江苏省干线航道“两纵五横”的规划与建设,船舶在航道上的排放分布有所分散,船舶排放贡献较大的航道由2014年单一的京杭运河江苏段拓展至多条航道;受使用低硫燃油的政策影响,SO2、颗粒物排放量较2014年均有大幅度下降,分别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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