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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规定事故死亡30人以上区市主要负责人撤职
摘    要:在连续发生了几起较大的安全事故后,日前,深圳市委、市政府就强化公共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出相关规定.并且在深圳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开征集各方意见。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公共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一年出现一起死亡30人以上安全事故或两起食品安全事故,街道、区、市主要负责人将予以撤职,承担责任。

关 键 词:主要负责人  安全事故  深圳市  死亡  安全管理责任制  人民政府  市政府  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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