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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作者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
摘    要:新制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2011年7月22日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8月5日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公布,已于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关 键 词: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  暂行规定  监督管理  安全监管  化学品事故  安全评估  人死亡  定量风险评价  危险源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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