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从严落实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职责 |
| |
作者姓名: | 刘高明 |
| |
摘 要: | 近日。东台市就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工作专门发出通知,从严落实事故报告职责。一,进一步明确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事故报告的法律职责。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在事故发生时。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市政府或市安监局,并及时、准确、全面地将事故情况书面上报。二、进一步明确各镇、各相关部门事故报告的法律职责。要求各镇、各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所有各类生产事故。不管人员伤亡程度轻重、财产损失多少.都要依法立即上报。三、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事故统计报告工作职责。要求公安部门在每月月底前将道路交通、
|
关 键 词: | 事故报告 工作职责 安全生产 东台市 生产经营单位 公安部门 事故发生 市安监局 事故情况 生产事故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