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试行办法的内容及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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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建智,张桂莲,高鹏起.沈阳市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试行办法的内容及特点[J].环境保护科学,19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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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建智 张桂莲 高鹏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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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沈阳环科所,沈阳市环保局,沈阳市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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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沈阳市人民政府于1987年2月发布《沈阳市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试行办法》(沈政发1987]10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其目的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环发(86)003号文,简称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同时针对沈阳市目前在扩、改、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中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作出实事求是的规定。它将对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保护城市生态环境起到积极作用。从1979年国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以来,我市在认真贯彻执行实践中证明,对沈阳市新污染源的控制收到了显著的成效,同时提高了全市各行业对环保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因而,对工业三废污染给环境所带来的危害及其所涉及的学科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增强了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自觉性。但是,环境影响评价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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