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企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的现状与改革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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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肇 李烈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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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冶金部安全环保研究院(李肇),冶金部安全环保研究院(李烈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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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五十三条中规定:“新建、改造、扩建工程的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冶金企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的现状以及进一步如何贯彻执行这一规定,是安全卫生工作者关心的重大问题之一。本文从总结冶金企业实施“三同时”以来取得的主要成绩入手,举出尚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以促进“三同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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