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我可否不承担丈夫交通肇事的损害赔偿?
摘    要:问我在婚后因生育孩子没有上班,也没任何收入,我的财产包括房产和存款等都为婚前财产。车辆是我丈夫名下的,发生交通事故后,丈夫为抢救伤者把他挣的钱花光了,我也为其支付了不少钱。由于丈夫在婚前曾交通肇事过,所以结婚时我和他约定,如果再发生事故,所有赔偿及由此产生的债务均由他个人承担、不知这个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在丈夫无力承担的情况下,我可否不承担其交通肇事的损害赔偿?

关 键 词:损害赔偿  交通肇事  交通事故  法律效力  财产  约定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