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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合同为何无效
引用本文:炎冬.这份合同为何无效[J].安全与健康,1999(2).
作者姓名:炎冬
摘    要:68岁的农民赵香贞,生活来源完全依靠其独生子卢志刚。1996年3月,卢志刚被一家具厂招聘,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卢志刚工资每月为450元。1997年9月19日,卢志刚因工负伤,在治疗期间引起并发症,医治无效死亡。赵季贞要求家具厂支付全部医疗费、丧葬补助费和抚恤费。家具厂认为有关抚恤费等问题厂方与卢志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即劳动者一方因工负伤的,厂方可以给予一定期限的医疗期,医疗期间按本企业固定工人的标准发给病假工资,但医疗费用全部由自己负担。如果职工因工负伤而致伤残或死亡,厂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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