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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性质和工作原则
引用本文:刘岩.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性质和工作原则[J].现代职业安全,2007(1):94-94.
作者姓名:刘岩
摘    要:性质和特征 我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性质属于国家执法检查。其因有三:一是执法检查机构与被检查对象依据国家法律的规定,构成行政执法机构与法人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执法检查机构可以采取包括强制手段在内的多种执法检查形式和方法执行执法检查任务。二是国家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机构的执法检查活动,是运用国家行政权利进行的,是执法检查机构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的决定,具有法律赋予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因此,其活动具有法律权威性和国家强制干预的特征。三是国家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机构的执法检查活动是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对政府和法律贞责,不受部门或者行业的限制,不受用人方或者被用方的约束,具有公正的第三方特征。

关 键 词:执法检查  安全生产  性质  行政执法机构  检查机构  法律关系  特征  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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